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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9-10-16 10:26 显示全部帖子
房产税可否由街道代征?
中国税务报:
今年6月初,我在吉林省通化市区内租赁了一户门市房。9月初街道社区来了两个人让房主缴纳出租门市房的房产税(之前没有缴纳房产税)。我不明白,房产税不是由当地地税部门征收吗?怎么现在由街道社区也来征收房产税?
长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070510班 王若煊
答:《税收征管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款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五章第四十四款规定,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代征零散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依上述规定,如果你所在的街道社区确实是当地地税部门委托代征单位并有税务部门发给的委托代征证书,就可以代征房产税。
吉林省通化市地税局 王斌
www.ctaxnews.com.cn 2009.10.12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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