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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营改增"视频会议 提出四项工作要求

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营改增"视频会议 提出四项工作要求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日期:2013-07-26

 7月24日上午,为了确保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按时顺利推出,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营改增”工作视频会议,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当前及下一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解学智在讲话中说,目前,上海、北京等9省(市)“营改增”试点持续平稳运行。截至今年5月底,9省(市)共有129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今年1月至5月,试点纳税人改征增值税累计入库448亿元。据测算,与缴纳营业税相比,9省(市)减税176亿元,减税面超过95%,减税幅度达到28%。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税负相应下降,减税约230亿元。试点实施以来,试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正常有序进行,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征纳双方已经基本适应了新税制的各项要求,9省(市)“营改增”试点已经从税制转换阶段过渡到日常征管阶段。
  
  在谈到“营改增”扩大试点准备工作时,解学智表示,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将扩大试点的相关工作分解成10个方面的66项具体任务,逐项组织落实。同时,组织已试点的地区向即将扩大试点的地区提供对口支援。各级税务机关按总局统一部署,细化方案,细分任务,加紧推进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已确认试点纳税人104.26万户,其中交通运输业47.71万户,部分现代服务业56.55万户。总体来看,改革所需的数据调查测算、税源移交认定、征管资料传递、硬件设施配备、软件系统升级、发票发售供应、业务人员培训等基础性准备工作正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进。在准备工作中,国地税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地税局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奉献,国税局敢担当、不畏难、努力拼搏,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交接工作。
  
  解学智对下一步“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距离8月1日试点正式实施仅剩7天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今天召开的视频会既是经验交流会、工作布置会,也是战前总动员会。他向各级税务机关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切实把“营改增”作为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8月1日前,要再次梳理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注意查遗补漏,进一步夯实征管准备,实现政策制度、基础信息、技术保障、业务力量、应急预案全面到位。8月1日以后,要确保纳税人正常开票、顺利申报,税务部门平稳、正常征管。试点运行中,要密切关注运行情况,随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认真开展效应分析,深入评估改革成效。同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靠前指挥,解决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运行。
  
  第二,充分认识“营改增”改革任务的艰巨性。要清醒地认识到,8月1日“1+7”全国上线,并不是“营改增”工作的终点,而是深入推进改革新的起点。8月1日以后,既要确保现有的试点行业平稳运行,又要做好铁路运输、邮电通信等其他行业陆续纳入试点的各项准备。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将长期面临繁重的工作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充分准备,勇于开拓,勇于担当。
  
  第三,进一步深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是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原则,加大改革和政策调整的宣传力度,增强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一方面,要保持畅通渠道,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在征纳互动中释疑解惑,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使改革顺畅运行。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掌握舆论动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办税服务厅、12366等渠道,深入阐释改革的积极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认同,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严密防控虚开发票等偷骗税风险。试点开展以来,个别企业虚开发票等骗税现象有所抬头。针对这一问题,各地在试点推进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要从加强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加大稽查力度等方面,认真做好试点后的风险防范工作。要高度警惕可能出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额、隐瞒销售收入等偷骗税行为,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改革试点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会上,上海市国税局、江苏省国税局、山东省国税局、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4个单位介绍了“营改增”工作的开展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和办公厅就当前及下一步“营改增”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置。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范坚主持会议。总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各地市、县区国税局、地税局领导班子全体人员,“营改增”工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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