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扩大征收范围、调节税率结构和征收环节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7-08-04
继增值税、资源税、环境税之后,我国税改下一步或将锁定消费税。本轮消费税改革以扩大征收范围、调节税率结构和征收环节为主体内容。其中,在最受关注的扩围方面,一次性餐具等资源产品,以及高档皮毛、红木家具、私人飞机、高尔夫等奢侈性产品和消费或将纳入课税扩围范围。还有专家建议,在消费税中增设奢侈性产品和消费税目,同时建立课税范围动态调整机制。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始于1994年,2006年曾经历一次大的调整。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品油、小汽车等13个税目。2016年我国消费税收入10217.23亿元,税收规模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作为本轮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消费税的改革方向被定义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不过,总体改革方案尚未出台,涉及哪些纳入扩围,税率和征税环节如何调整,税收如何划分等具体细节,也还未有定论。
在推进层面,从2015年,电池和涂料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到2016年,对普通化妆品免征消费税,130万元以上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消费税逐步扩围、部分推动,但一直没有整体推进。
“当前,主要还是要做好营改增的收尾,营改增完善之后,下一步改革的目标很有可能就是消费税。”有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长期关注消费税改革,他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消费税扩围包括扩大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征收范围,以及扩大对高档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征收范围。具体而言,他建议在消费税中设置专门的资源产品税目、高耗能产品和高污染产品税目。将一次性餐具等资源产品纳入,并由相关部门制订消费税的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目录,作为征税依据。
对高档消费品的选择,张学诞指出,高档服装、高级皮毛及皮革制品等;海参、鲍鱼、鱼翅、燕窝、冬虫夏草等食品和保健品;红木等高档木材家具;房车、私人飞机等高档交通工具,可以考虑纳入高档消费品。
将部分高档服务也纳入到消费税征收范围,也是改革的一个方向。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当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还是限于一些有形产品,而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扩大到了所有行业,服务业也被囊括进来,那么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也就应该相应地扩大到无形的服务产品。“增值税要求中性、税基要宽,消费税的功能定位就要求它在增值税的基础上对消费进一步调节,两者的改革步伐是相适应的。”
张学诞认为,可以对消费者在歌厅、舞厅、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等娱乐场所进行的高档消费行为,以及狩猎、飞机租赁等其他消费行为纳入征收范围。同时他建议,在消费税中设置奢侈性产品和娱乐消费行为的税目,分别将相关产品和消费行为纳入到上述两个税目中,并实行相对统一的征税办法。
此外,在他看来,我国有必要建立消费税课税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调整。
征收环节调整方面,“有必要根据不同消费品的情况,合理确定征收环节,而不能简单‘一刀切’地改为零售环节。”张学诞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对目前已经具备条件的消费品,比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摩托车、小汽车、游艇和成品油等,可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尚不具备条件的消费品,可在未来条件具备后再适时后移到零售环节;对于完全不适合在零售环节征收或征管成本过大的商品,仍应坚持在生产环节征收。
当前,我国消费税为中央税,而本轮消费税改革的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有望从中央税改为共享税,这同时可以起到弥补地方税收缺口的作用。当前,在营改增之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收体系亟待建立,消费税改革需整体推进的呼声渐涨。
一位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营改增之后,地方的收入减少,但是事权没有减少,是中央通过财力补助、税收返还的方式来弥补的。根本上还需要通过发展让地方从税收收入里面取得和事权相适应的财力,因此,地方税收体系的建设很急迫很重要,建议加速推进消费税改革,通过把消费税收入调整为中央和地方的共享收入,来调动地方积极性,维护消费环境,提高流通效率。
蒋震也指出,考虑到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以及消费税的征管,可以尝试一些税目由地方来征收,或者分配给地方,这样也可以激发地方政府扩大消费的积极性。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消费税改革还要和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等相匹配,要放在整个税改的大盘子里考虑,在税收法定下还涉及启动立法等。因此,消费税方案出台可能还尚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