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支出/免税/征收率调整/没票/捐赠等会计处理
来源于小陈税务08 ,作者xiaochenshuiwu
以下会计分录,仅供参考
一、捐赠支出会计核算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建议:在设置“疫情捐赠支出”明细科目,再设置“货币捐赠支出”、“实物捐赠支出”和“其他捐赠支出”等专栏。
1.货币性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疫情捐赠支出(货币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2.实物捐赠
(1)外购货物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疫情捐赠支出(实物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适用捐赠免增值税政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适用捐赠免增值税政策)
(2)自产货物
借:营业外支出——疫情捐赠支出(实物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等(账面价值不是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适用捐赠免增值税政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适用捐赠免增值税政策)
其中不适用捐赠免增值税政策的销项税额的计税基数为公允价值(对外销售的价格)
二、日常费用支出
建议在“管理费用/劳保费或福利费/防疫支出”、“销售费用/防疫支出”、“间接费用/防疫支出”、“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防疫支出”等专栏设置以下明细:
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
1、药品费:因疫情需要,购置的新冠肺炎专项药品费用。
2、医疗用品:因疫情需要,购置的手持体温检测器等医疗用品费用。
3、防护用品:因疫情需要,购置的口罩、护目镜、消毒液、手套、防护服等费用。
4、防疫人员补助支出:因疫情需要,额外增加的防疫人员的人工开支,包括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不需要合并到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5、防疫临时措施费:因疫情需要,实施全封闭管理增加的费用、设置经营场所检查站购置帐篷、设置单独隔离观察宿舍购置支出、分餐式错峰就餐购置支出、异地工人需隔离观察14天所产生购置支出等临时措施费。
6、其他费用:因疫情防控需要,额外产生的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会计分录建议: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或福利费/防疫支出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补充,购买口罩防护物资等没有取得发票,会计分录建议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或福利费/防疫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三、购置设备支出
建议安装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要求,因疫情需要,购置人体测温红外热像仪、高压喷雾消毒机等防控设备。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四、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方案一:不计提(已计提冲回)
1.计提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明细
销售费用-社保费明细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社保费明细
制造费用-社保费明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明细(公司承担部分)
2.红字冲回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明细(红字)
销售费用-社保费明细(红字)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社保费明细(红字)
制造费用-社保费明细(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明细(公司承担部分)(红字)
方案二:计提,减免计入“其他收益”项目,在“其他收益”项目下设置社保费具体明细等明细科目
1.计提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明细
销售费用-社保费明细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社保费明细
制造费用-社保费明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明细(公司承担部分)
2.减免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明细(公司承担部分)
贷:其他收益-社保明细
五、收到稳岗补贴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收到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发生培训支出和社保支出等支出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收到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如果采用净额法的,冲减相关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等
六、收到返还失业保险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失业保险返还
七、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
【例】酒店一般纳税人3月份提供餐饮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收入额10.6万元,不考虑其他情况:
方案一:不计提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10.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6万元
【理由】增值税是价外税,免增值税,就没有“税”,没有必要进行价税分离。
另财税〔2016〕43号: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同时增值税申报表免税收入和会计收入数额一致。
方案二:计提增值税,做减免税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6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0.6万元
贷:其他收益-增值税减免 0.6万元
【备注】简易计税减免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贷:其他收益-增值税减免
八、征收率3%调整1%的账务处理
【例】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2020年3月销售防护用品20.2万元,则不考虑其他情况:
方案一:按照1%计提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20.2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计提)0.2万
【理由】增值税是价外税,免增值税,征收率1%,就按照适用征收率进行价税分离。
另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同时增值税申报表收入和会计收入数额一致,但是减免税额不一致
方案二:按照3%计提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20.2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 0.4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计提)0.6万
【补充】同时增值税申报表收入和会计收入数额一致,减免税额也一致,申报填报如下:
来源:小陈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