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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6-6-19 10:15 显示全部帖子
普通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管理
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决定,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自2006年6月中旬开始统一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了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范围:原则上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部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商业零售企业及经销水、电、气、暖的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一机多票系统;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不纳入推行范围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应事先书面告知纳税人升级加载一机多票系统的具体事项,包括升级加载的时间、地点,纳税人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做好推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宣传工作,争取当地政府和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www.ctaxnews.com.cn 2006.06.12 闵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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