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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6-6-29 16:01 显示全部帖子
引用:引用第2楼kongjun于2006-06-29 13:30发表的“”:
请问私车公用这种情况是否必须要有租赁费的支出,企业才能列支汽油费停车费等费用?
如果只有无租金的租借合同可不可以? kongjun:您好!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外,还应遵循相关性原则。
私车公用,如果不是经营性租赁,则其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等就属于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费用,是不可在税前予以扣除的,但如果属于经营性租赁,则必须符合经营性租赁的条件,即订立租赁合同,合同中须明确约定资产租赁期限、租赁人和出租人权利责任、租赁费用及交付日期、方法等,如合同中没有明确租金支付条款,则就构成不了租赁经营,所以,税官回答中需提供租金票据是正确的。
以上回复供参考! [s: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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