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sgs.gov.cn 2006年09月05日 08:56:17 编辑:李玲 来源: 江苏国税网
梁保华省长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提高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会议认为,在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是各级政府贯彻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职责,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会议决定: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在去年已经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从今年下半年起,再次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具体标准,以省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为准)。二是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分三类地区确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690元调整为750元,二类地区由原550元调整为620元,三类地区由原三类地区480元、四类地区400元合并调整为520元。三是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具体标准以省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四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并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相应增长,城市应不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农村不低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以上几项省财政全年安排增加支出6.23亿元。会议还决定,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和完善城乡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困难和看病难的问题。省政府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会议还听取了我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同意《江苏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江苏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