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复习的重点和难点
庄粉荣
注册税务师考试每年都将增值税考核作为重点内容,出题所占的比重也比较大,因此增值税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税法(Ⅰ)》中“增值税”一章的内容包括21个知识环节,考生要着重掌握下面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这个知识环节包括增值税的一般征税范围、视同销售行为的界定以及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征税范围要注意具体行业和征税项目的具体规定;视同销售行为要注意具体计算方法,许多会计人员容易将视同销售行为的计税依据与成本结转金额混淆。须知,成本结转的数额是具体视同销售货物的成本额,而计算视同销售货物销项税金的计税依据是该货物当期的销售价格;另外,还要注意视同销售与进项额转出的区别;在混合销售与兼营业务的学习方面要注意两者的区别,两个经济业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混合销售业务,存在并列的关系是兼营业务。对于混合销售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还是应当征收营业税,应该熟悉相关的政策规定;对于兼营业务的征税问题还与企业的会计核算情况有关。如2002年试题:某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3月份同时生产免税甲产品和应税乙产品,本期共负担外购燃料柴油50吨,已知该批柴油外购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7300元,税额为14841元,当月实现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为250000元,其中甲产品收入100000元,已知乙产品适用13%税率,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多少?本题的参考答案是应纳增值税10595.4元。该题就是在测试考生对兼营免税项目的计算方法是否掌握,解答该题的重点应该注意将外购的燃料的进项税额在应税产品与免税产品之间进行划分。考生学习这部分内容时要注意与营业税相关知识结合起来。
第二,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确定是增值税考核的重点,在这个环节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一是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在销售实现方面规定的差异处理。二是销售额所包括的内容,其中注意价外费用和消费税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除外),这里应注意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的区别。如2002年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问题的考核,就要求考生熟悉增值税关于出租出借包装物的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三是在价款与税款合并收取的情况下,要将价税进行分离。四是在对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进行核定征收的情况下,要注意采用方法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五是在几种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有其具体规定,考生要注意结合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此外,还应该注意的是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扣减问题,一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的,如果有销货退回或折让证明单的,可以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的当期在销售额中扣减。纳税人折价销售货物,如果折价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的,则允许扣减当期的销售额。如果另外开具红字发票而又无折让证明单的,则不允许冲减销售额。
第三,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进项税额的确定方面有以下几个重点:
其一,正确把握抵扣额。一是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3%的税率计算扣除,这里的买价是指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而不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注意买价包含的项目,这里的买价比较容易搞错。如2002年的试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价钱为10000元,其中代扣代缴的农业特产税为1000元,验收入库后,因管理人员保管不善损失1/4,则该项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经计算,我们知道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50元。本题考核目的就是提醒考生,购进免税产品准予按买价抵扣,买价包括支付价款和农业特产税。二是购进废旧物资的进项税额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三是运费的进项税额抵扣以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合计数,按7%计算抵扣,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以“运杂费”的名义将运费与其他费用合开在一起的,一律不得抵扣。
其二,注意抵扣方法。一是进口环节如果出现“一票两单位”的,只能由持专用缴款书原件的单位抵扣进项税额;二是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按规定应征增值税的,与此有关的进项税额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是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凭有关手续,报经税务机关批准予以抵扣;四是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单位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及销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按一定的认证、报批手续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其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注意具体规定,其中特别注意三点:一是“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属于正常损失的则不要将进项税额转出;二是如果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则要注意在成品、半成品中按一定的比例将购进材料所包含的进项税额计算转出;三是注意在出口货物、免税货物中分摊的计算问题。
第四,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一个综合性内容,本环节应该重点把握有关税收的征免规定。如2003年的试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6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缴消费税的机动车2辆,分别取得收入11000元(原值为40000元)和64000元(原值为56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为多少元?在回答本题时,考生就要在熟悉增值税有关旧货销售方面的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再进行具体计算,其中尤其是要注意对于需要征收增值税的,当换算成不含税价格时,其换算比例是4%而不是2%。弄清这些问题后,我们可以计算出该题的结论为应纳增值税6493.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