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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7-18 15:07 显示全部帖子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修改《章程》
日前召开的中税协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对《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章程》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
第一,为了使协会宗旨更加简明,大会将协会的宗旨修改为:服务会员,监督会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实施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纳税人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突出协会的职责,大会将原《章程》第二章“业务范围”改为“职责”。协会“主要职责”包括12款,增加了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行业立法和税收政策建议,协调行业及会员内、外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支持会员依法诚信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指导地方协会工作等内容,使职责更明确、完整。
第三,增加专门委员会的内容。为理事会履行职责需要,《章程》增加了一条理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内容。内容为: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奖惩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等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其设置、调整、具体职责、运行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由理事会批准。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秘书处负责。
此外,《章程》中会员享有的权利也发生了变化,增加了会员“对本会给予的惩戒提出申诉”的权利;《章程》增加了“本会根据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需要,可以聘请国家税务机关有关人员为本会专家委员”的条款等内容。
www.ctaxnews.com.cn 2008.07.14 邹国金,缑丽萍,姚丹,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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