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会员
帮助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咨询区
» 请教关于售后问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布悬赏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请教关于售后问题
great
新手上路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1
#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6-5-26 15:25
显示全部帖子
请教关于售后问题
您好,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经常会要求我公司发一部分产品的零配件作为三包件更换用(不是销售)。有些发出去的到时会把旧的退回来,有些已经报废就不退回来了,请问会计上对此应该怎样核算?税法上有什么要求?
谢谢!
UID
928
帖子
1
精华
0
积分
2
威望
2 点
金钱
20 RMB
贡献值
0 点
好评度
0 点
阅读权限
10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5-26
最后登录
2006-6-29
查看详细资料
TOP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鑫桥论坛
咨询区
财税法规
财税大家谈
党支部专区
大企业专区
美图区
文件区
回收站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个人空间管理
基本概况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