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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往来单位间货款冲账的问题

咨询往来单位间货款冲账的问题

  您好!
   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在公司采购和销售业务中有这样的事项:从A公司采购某原材料,A公司是某原材料的供应商;产品一部分销售给B公司,B公司是某经销商。因某种原因,三方达成了这样的协议:我公司应付A公司的货款(根据收到A公司的专用发票金额)抵冲应收B公司的往来账款。相当于由B公司付给A公司。
请问这种业务账务处理上我公司是用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对冲,这样的处理可不可以?如果可以的话要以什么样的协议或其他作为原始凭证?
等待您的答复 谢谢! [s: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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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0楼diy2006-11-13 16:02发表的“咨询往来单位间货款冲账的问题”:
  您好!
   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在公司采购和销售业务中有这样的事项:从A公司采购某原材料,A公司是某原材料的供应商;产品一部分销售给B公司,B公司是某经销商。因某种原因,三方达成了这样的协议:我公司应付A公司的货款(根据收到A公司的专用发票金额)抵冲应收B公司的往来账款。相当于由B公司付给A公司。
请问这种业务账务处理上我公司是用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对冲,这样的处理可不可以?如果可以的话要以什么样的协议或其他作为原始凭证?
等待您的答复 谢谢! [s:19]
diy您好!
所说情况不太具体,难以判断,如贵公司是生产性企业还是商贸企业,是经常性业务还是偶然性业务?待详述后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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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是生产型企业,采购材料然后生产出产品销售。这种业务只发生在所有往来单位中的某个几单位中。但经常性的会发生。
如果不账务处理的话,造成了应收和应付账款挂账余额不断加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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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3楼diy2006-11-23 13:42发表的“”:
您好,我公司是生产型企业,采购材料然后生产出产品销售。这种业务只发生在所有往来单位中的某个几单位中。但经常性的会发生。
如果不账务处理的话,造成了应收和应付账款挂账余额不断加大。
谢谢
您好!
如您所述,这几个单位发生的业务经常要以委托付款的方式来进行,不知是何故?按现行财税制度规定,真实发生的购销业务应该是按购销企业之间进行正常的货款结算,发生您所说的这种委托付款现象不应常态化,这种常态化的事项较易引起各方监督机构的关注,对企业经营不利.
当然,对偶尔发生这种事项的,只要三方签订一份委托收付款协议,明确三方之间的收付款责任,通过应付与应收帐户的结转也是可以的.但对购销业务都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否则可能会有偷税之嫌。
另外,为稳妥起见,建议贵公司应把这种情况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以取得他们的认同.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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