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买买买,记得把“票”与“税”问题处理好
2016-11-11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崔荣春 董晓岩
又到一年“双11”,购物狂欢节的气氛早已被渲染得很浓烈:商品预售、VR购物、网红直播,各路商家铆足了劲,纷纷使出看家本领。购物节已不仅是消费者“买买买”的疯狂之夜,更是商家“拼拼拼”的“血拼”之夜。
然而,每年“双11”狂欢之后,很多消费者却为发票所困扰;在商家不断推出促销新举措的同时,税务处理不当,税务风险频发。“票”与“税”,似乎成为“双11”之困。如何获取发票,预防潜在的税收风险,成为消费者、商家和税务机关的重要考量。
票
破解拒开有招数 电子发票成新宠
今天是网购族“买买买”的“双11”,回想起去年“双11”血拼的经历,杭州市民傅先生满满的都是吐槽。
去年,新房装修正值“双11”大促,傅先生网购了不少装修材料,然而索要发票的过程充满了坎坷。“我向一家网店索要发票,被告知要等几天才能开具,没想到一等就是近半个月,还是在多次催促后,卖家才为我寄出发票。”傅先生有些失望地说,“虽然我买的东西没出现质量问题,但是这样的售后让我的购物体验大打折扣。”
有数据显示,每年“双11”节后都是消费者投诉和反映发票问题的高峰期。然而,一些店家也有自己的难处。“去年‘双11’,企业用票量比往常翻了近十倍,根本来不及开票。又加上没计算好用量,出现了中途发票断供的情况,匆匆跑去国税局领票,遭遇了排队长、领票难的问题,耽误了很多时间。”义乌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老板一脸的无奈。
为解决电商企业“双11”期间领票难问题,浙江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双11”前夕,该局组成多支服务电商团队,并开通了测算发票用量预约服务热线,有需求的电商企业可以通过拨打当地国税机关的纳税服务热线预约。对比往年,今年出现了电商提早预售这一新情况,服务团队调取了企业近两年来参加网络大促销的用票曲线图,与当前预售产品数量进行综合分析,为准确预测发票用量奠定了基础。另外,为解决企业突然断票的问题,该局推出了纸质发票的“网申邮送”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能通过EMS特快专递快递上门,最快当日下午就能送达,免去了领票人员的排队之苦。
“双11”期间,除遭遇企业的发票断供之“囧”外,很多消费者还遭遇了商家五花八门的拒开发票情形。为此,国税机关搜集了历年发票的典型个案,帮助消费者识破发票拒开套路。
拒开理由一:发票用完了
一些开展促销活动的商家用“发票用完了”这一理由搪塞消费者,当日后消费者索要发票时,采取抵赖的方式不承认发生过消费。面对这一情况,如果在实体店购物,一定要当场让店家在小票或消费凭证上写明发票未开的原因和能拿到发票的日期;如果是网上购物,就要保存好与店家的聊天记录,在店家未许诺准确的开票时间前,不要付款。
拒开理由二:促销商品不能开票
“双11”搞促销只是商家的一种销售方式,按照规定,只要商家销售了商品或者是提供了服务,就不得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遇到商家所谓的“促销商品不能开票”一说,消费者可以放心大胆地向商家索要发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
拒开理由三:发票开错没法重开
一些店家会以“系统开的没法作废”或者“发票隔月了没法处理”等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开票要求。但是,不管是店家自主开票,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如果开错,在开票当月均可以作废重开;如果是隔月发票,则可进行冲红操作。
拒开理由四:消费金额太少没法开票
开发票不存在“起步价”,税法规定,如果消费者在消费后索要发票,商家不得拒开。因此,不管消费金额多少,商家都应该按规定予以开具。
同时,国税机关温馨提示,消费者遇到发票问题,在与商家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寻求帮助。
“电商销售商品需要缴税,买家需要取得报销凭证,取得发票则显得至关重要。”大连诚誉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张宁介绍,“发票按照税种的不同,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发票对开票方来说,税率或征收率是一样的(17%或3%)。发票按形式的不同,分为电子发票(网络发票)和传统纸质发票。电子发票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利用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发票。与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瞬间即成,虚假真伪即刻核实,操作简便。”
在“互联网+税务”的大背景下,电子发票作为一种全新的发票形式融入日常消费,也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商家接受。
电信金华分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刘学军告诉记者,公司1个月的发票用量在5万份左右,自从使用了电子发票,财务的工作效率大幅提升,用户普遍反映能够接受。“今年‘双11’,营业厅也开展了促销活动。采用电子发票,既可以加快速度,又方便消费者,真是一举两得。”
记者了解到,作为试点,京东集团2013年6月在北京开出全国首张电子发票,并且持续推动,目前,京东电子发票范围已扩大至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京东一直坚持给消费者开具电子发票。根据规定,给个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企业来说,只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相关规定,准确提交纳税识别号、企业名称等,提出申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实现进项抵扣。”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告诉记者,“对于规范、守信、诚实的经营者来说,电子发票带来了莫大的好处。一方面,节约了财务成本,以京东为例,每年平均开具六七亿张电子发票,今年已经开具了4亿张。一张纸质发票成本是3角钱,每年开具发票就是上亿元的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经营效率,单独寄发票成本太高,发票只能随货寄,如果发票打印不出来就无法发货,增加了时间成本。而有了电子发票,整个流程的效率大幅提升,单位时间卖的商品越多,创造的效益越大,这是电子发票给企业带来的更大收益。”
“互联网创业大潮受到国家的关怀,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的文件就有5个。电子发票推出以后,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除了京东以外,其他电商也上线了电子发票。实体店也不例外,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今年6月全部上线电子发票,取消纸质发票;顺丰快递、首汽约车、麦当劳、肯德基等都上线了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如雨后春笋,其发展已经超出我们的想象。”蔡磊说。
“推广电子发票之初,我们就瞄准电商企业大力宣传。往年10月下旬,就会有很多电商企业来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囤票,成箱成箱的领用发票。其实囤票会带来较大的丢失被盗和损毁风险,企业对发票的管理、人工和印刷等成本也一直居高不下。”浙江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工作人员说,“采用电子发票能解决上述问题,国税机关可以一次性向企业端发送几万份甚至几十万份发票数据,实现开票企业零等待,解决了电商货票不同步快递的情况,为企业省下大笔重复快递费用。”
浙江省国税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信息发布和税企微信群等方式向全省电商企业宣传电子发票,截至目前,浙江境内的天猫旗舰店普遍已采用了电子发票。今年“双11”前夕,来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加发票份数的企业虽然较多,但囤票现象对比往年已大幅度减少。该局一份关于电子发票的问卷调查显示,八成以上的电商表示使用电子发票后增加了网购者对商品质量和品牌的信心,店铺的好评率和信用度也随之提升。
税
异彩纷呈搞促销 税务处理要记牢
每年的“双11”狂欢购物节,不管是线上的电商企业,还是线下的实体商场,都迎来一场异彩纷呈的大促销。在促销过程中,商家往往采用折扣销售、买一送一、积分送礼等多种方式吸引消费者。大连诚誉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张宁表示,在这些促销方式的背后,若处理不当,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失。
促销方式一:商家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何确认销售额?
实务中,折扣有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两种方式,其中,商业折扣是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折”。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纳税人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因此,商家采取商业折扣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额。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商家如果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如果企业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在其财务上如何处理,折扣额都不得在销售额中减除。
促销方式二:商家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货物,所得税和增值税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时,应将实际收到的销售金额按销售货物和随同赠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其销售收入。而在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商家将赠品从总体销售的价格中剥离出来,使赠品的价格在开票的发票中得到独立的体现,这就使赠品成为正常的销售商品,而不是视同销售的商品,可以按实际收到的销售金额缴纳增值税。
促销方式三:商家采用类似积分送礼、积分抽奖等方式赠送消费者商品,是否缴纳增值税?
商家采用积分送礼、积分抽奖等方式赠送消费者的商品,无须消费者支付价款,属于无偿赠送行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的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促销方式四:商家采用“满就送折扣券”的方式搞促销,能否按扣除折扣券后的金额缴纳增值税?
商家的折扣券是在消费者购物付款后赠送的,且消费者是按照商品的标价据实支付,对持券消费者来说,只有再次购物消费时才能使用该券。所以,折扣券并不是对所购商品价款的实质折扣,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商家应按实际收到的销售金额缴纳增值税,不能扣除折扣券的金额。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