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全面推行宜早不宜迟
来源: 世华财讯 作者: 发文日期: 2008-11-06
国内经济下行已成定局,为稳定经济增长,能降低企业税负、刺激投资的增值税转型有必要在全国推行,且宜早不宜迟,不能效仿此前试点于年中7月1日开始实行,若是在09年1月1日开始实行可有效发挥减税作用,对经济有较好的刺激作用。
近日,增值税转型将在全国推行的报道又见诸各大媒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韩永文称,中国09年可能进行增值税改革,这将是政府为刺激国内经济增长而采取的措施。市场传言,增值税转型全面推行方案已经获得财政部批准,预计实行时间可能会是09年1月1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向世华财讯表示,从目前来看,增值税转型全面推行的可能性比较大。增值税改革已经酝酿很长时间,即使没有碰到当前的宏观经济问题,增值税转型也会在全国推行,如今宏观经济下行,更需要推出这一改革。
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此鼓励投资。这有利于企业购进、自研新的机器设备,推动企业转型、产业升级,自然会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而且,在国内出口和消费增长缺乏后续支持,宏观经济出现下滑的大背景下,投资愈显重要,因此,增值税转型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对于增值税推出的时间,此前,有专家称,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行的时间预计会是09年7月1日。理由是,其一,考虑中国税收年度的设计,若在1月1日实施,因为减收因素会产生较大的财政压力;但若在7月1日实施,上半年税收超收完成,则税收成本会比较小。此前,中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试点就是在7月1日开始实施,内蒙5盟市和汶川地震灾区也是在7月1日以后进入试点。
但是,国内外经济形势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受美国金融危机拖累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进而降低对中国出口的需求,再加上紧缩货币政策的效用,国内整体经济出现超预期下滑,三季度GDP增速已经降至9%,业内对未来并不看好,对通货紧缩和深度下滑的担忧已成主流。
因此,杨志勇指出,在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宜早不宜迟。增值税改革作为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好对宏观经济有一个扩张效应。而全球经济最困难的时侯可能就是现在和09年上半年,若是在7月1日才推出增值税改革,可以算是事后性政策,其效力不会得到充分利用。
增值税改革除了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之外,税率将保持不变。而生产型增值税的17%相当于消费型的23%,也就是说,增值税转型将产生5、6个百分点的税率优惠。若是得以在全国推行,预计会带来相当大的减税规模,保底约为1,000亿-1,500亿。目前市场上对增值税带来的减税规模预计略有差异。杨志勇表示,增值税减税规模与经济总量有很大关系,现在的预测是基于当前的经济增长,具体会有多少还需考虑未来宏观经济的变化。
本轮增值税改革始自2004年7月,主要针对的是1994年实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采用的是渐进式改革,共计四批次,依次为东北地区“三省一市”八个行业、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城市、内蒙古东部5盟市、川甘陕三省被确定为汶川地震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