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本公司产品的出口包装物要缴增值税吗?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08-12-25
问:我公司委托一境外企业生产零部件。我公司把该零部件的包装物出口到境外,包装该零部件后,再复运入境。由于该包装物产权属于我公司,只是用于本公司产品的包装,因此在出口时未收取任何外汇。请问,这些包装物出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是征收增值税的,但税率为零,因此也可算做是不征。根据增值税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只要您公司在出口时,不打印和申报报关单的出口退税联次(只打印用于报关的联次),税务部门就认同此货物为不用于出口退税的货物,海关部门也不将此出口货物的信息上传税务机关,因此,是不征增值税的。这种形式的出口货物与用于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是不同的,如果用于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后不申报退税,那么就按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同是出口货物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没有报关单的出口退税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