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又是黄金票!虚开骗税金额高达60亿!
2016-02-16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15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与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相关的嫌疑企业名单,深圳市国税局发现辖区内深圳市龙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通公司)存在参与黄金票虚开的重大嫌疑。
小公司暗藏大猫腻
经调查,龙海通公司的办公场所仅十几平方米,9个月内的销售额竟达到约8亿元。更蹊跷的是,这家主要经营范围为黄金的公司却开出了大量建材、服装、电子等产品的发票,接受其开出发票的公司,经营范围也大都与黄金无关,且大都出现了非正常经营的情况。综合种种疑点,税务机关决定对其立案检查。
办案人员经实地调查发现,龙海通公司的下游公司要么不存在,要么只租了一个场地却从未使用。特别是追查一家在天津的下游公司时,发现这家经营钢材生意的公司,在短期内连续多次接受由龙海通公司开出的高达2000多万元的黄金发票,而接收的货品中根本没有黄金。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宗涉及黄金票虚开、骗取出口退税、贩卖假发票等众多犯罪行为的特大涉税犯罪案件逐渐浮出水面。仅涉案的龙海通一家公司,从2013年11月开业至2014年7月走逃期间,共取得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进项发票143份,涉及金额超过8.6亿元,涉及进项税额超过1.4亿元。
票货分离伪造资金流
经大量前期调查,专案组最终查清了其作案手法。龙海通公司为获取发票,主要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购入黄金,再将黄金低价进行处理,利用个人和一些企业购买黄金不需要发票的漏洞,将这部分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据为己有。
办案人员通过对该会员单位的银行账户资金流分析,排查出资金流转规律,并调取了龙海通公司的对公银行账户以及其100多个业务往来企业的银行账户。面对海量的资金流水记录,检查人员引进了大数据辅助分析工具,发现涉案人员唆使实际黄金使用者,将本应直接打入会员单位账户的购金款项,先通过中间环节打入龙海通公司账户,假借该公司的名义向会员单位购买黄金,制造出与虚开发票金额基本吻合的资金流。
资金通过龙海通公司流入黄金交易会员单位,在黄金交易所购买黄金后,货物(黄金)直接交付给真实的货主,龙海通公司则通过资金流的流转操作,取得了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向下游受票方大肆开具发票,赚取开票金额6个点左右的手续费,在无货交易下,实现了“票货分离”。
办案人员在调查资金流的过程中发现,龙海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卓某还在深圳、汕头分别控制了几家公司,从事相同的犯罪活动。
层层“洗票”多次周转
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税警联合专案组将包括龙海通公司实际控制人卓某,公司会计李某、曾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在证据面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卓某仍然拒不承认。但李某在询问中指证,正是卓某要求她从事违法开票行为。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另一名会计曾某已经离职,现在一家陶瓷印刷厂工作。办案人员经分析,该厂也存在虚开发票的重大嫌疑。专案组果断对该厂进行查办,查明该印刷厂因工艺需要,使用的原材料中有黄金,不法分子因此找到该厂老板马某。
据马某交代,印刷中每月的黄金使用量在5公斤~6公斤,要花费20万元左右购买黄金,但在账目中,2014年3月~2015年9月,每月这部分开支都高达六七百万元。马某称,其根据中间人要求,主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大约10个公司,每个月会得到分成,而对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等情况大都一概不知,有的甚至完全没有联系过。据办案人员统计,在本案中,类似马某的陶瓷厂这类参与到黄金票骗取、虚开和洗票的公司多达几十个。
制造假象骗取出口退税
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利用黄金票虚开抵扣、偷逃税款,而且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还被用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专案组在本案受票公司名单中,发现深圳奥某公司除了接受本案犯罪团伙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外,其进项发票来源多达200余家公司,且绝大部分是“非正常户”,与每家开票公司都是短时间合作,开票都是两三批次,这些都是接受虚开发票公司的显着特征。
经调查,奥某公司主要从事手机主板、电脑主板等贴片加工业务,此外还收集周边贴片厂加工好的主机板,以自产货物名义自行报关或通过外贸公司报关出口到香港。
办案人员对该公司银行账户开展分析,发现奥某公司从对公账户支付“货款”给供票公司的同时,有款项经供票公司账户回流至奥某公司控制的中间账户或其老板黄某控制的私人账号。同时,奥某公司为了将收集的其他生产商的货物,伪造成购进原材料加工完成的手机主板以骗取出口退税,便让他人为自己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抵扣税款。该公司利用不同企业生产出来的不同品牌的手机主板作为自己的产品开票,与办案人员在该公司生产现场看到的产品并不相符,种种迹象表明,奥某公司存在虚开发票骗税的行为。
经过层层转手的黄金票,开票项目此时已经变成了手机主板,这些买来的上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奥某公司用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2013年至今,奥某公司共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4亿元。
2015年10月14日,深圳市国税局和公安局联合发起“海浪2号”统一收网行动,现场抓获了特大黄金票虚开发票团伙、特大骗取出口退税团伙及虚开贩卖假发票团伙犯罪嫌疑人共计29人,捣毁犯罪窝点22个,现场扣押增值税专用发票3000余份,各类假发票5000余份,假印章300多枚。涉案企业涉嫌虚开发票金额50多亿元,税额8.7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涉案金额9亿多元,退税额1.5亿元。目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对1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