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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锋“账外账”税务人三回合锁定胜局

交锋“账外账”税务人三回合锁定胜局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辉 严儒恋

发布时间:2020-01-09

  举报信息言之凿凿,但现场检查却未发现企业隐匿收入证据。在涉案企业不配合的不利条件下,检查人员运用信息技术,内外结合,不懈追查。最终经过双方数轮“交手”后,案件水落石出,企业“认账”“认罚”。

  制图李炜祺

  回合一:发现屋角电脑中的神秘表格

  近期,杭州市税务机关经过核查证实,杭州H食品公司通过账外销售、私人账户收取货款等方式,在经营中隐匿收入1.09亿元,逃避缴纳增值税税款1854.25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3337.65万元的处理决定。

  2017年6月,杭州市税务机关接到举报称杭州H食品公司隐匿销售收入,存在严重的偷逃税款行为。举报人提供了该企业收取货款的部分企业人员银行账户信息,还提供了企业使用的财务核算系统名称,以及系统中的部分数据。

  接到举报线索后,检查人员对该企业情况进行了分析。H食品公司成立于2000年,经过近20年的经营,在周边地区已小有名气。从企业申报纳税记录来看,该企业平均税负率为3.6%,行业税负率偏离度并不大。2014年1月~2017年5月,企业申报的年均销售额为2400余万元。但举报信息反映,该企业实际年均销售额超过4500万元,两者之间相差近1倍。

  检查人员认为,举报信息提供的企业经营数据细节、核算系统使用情况,以及涉税账簿资料存放地点等信息非常细致,极有可能是知晓企业内情的人员举报,具有一定可信度。从企业申报信息等数据来看,虽然企业税负率偏离度不大,但存在人为控制干预的可能性。杭州市税务机关决定,成立检查组对杭州H食品公司实施调查。

  检查组制订了检查方案。为防止进户检查时企业转移、销毁证据,明确了突击检查的重点:第一时间搜寻企业经营管理软件和财务核算系统并迅速提取相关数据;在核查摸清企业销售模式、结算方式的同时,重点提取财务经理、主办会计和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电脑内的账目核算电子文档资料等。

  对企业实施突击检查后,检查人员顺利提取了企业财务核算系统中的账套数据,并相继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仓管等人员进行了谈话。经过分析,检查人员发现企业核算系统和现场相关账簿资料中的信息内容,与税务机关掌握的企业申报信息并无差异。

  这时,企业财务部门电脑中的一张小表格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在制作询问笔录时,一名检查人员发现,财务部门角落里一台不起眼的电脑上,有一个未及关闭的销售人员薪金费用表,其中详细记载了各个月份的销售情况。

  检查人员认为,企业一般根据销售人员业绩发放工资和提成,这张薪金费用表中的数据应该会比较真实反映企业销售情况。

  检查人员迅速对表格中的信息进行统计和比对,按照表中数据,该企业2016年4月~12月的销售收入累计已达到5500余万元,但企业2016年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年销售收入却仅为2600余万元。检查人员立即对文档资料证据进行了提取和固定。

  检查人员认为,从现场情况来看,企业确实可能存在另外一套财务核算资料,想要查清企业真实经营和销售情况,必须尽可能完整地从各方面采集企业经营数据,经过整合分析,核实企业真实收入情况。

  检查组当机立断,对企业所有财务、出纳、仓管等相关人员使用的电脑中的各类文档资料都进行了采集和封存。在此过程中,检查人员还找到了举报材料中所称的,企业用于收取货款的个人银行卡等物品。

  在扩大核查范围的过程中,检查人员还在该企业办公楼楼梯下方一间不起眼的储藏间里,发现了许多疑似企业账簿的资料,检查人员立即安排人员值守,并进行了打包、封存,经统计,储藏室内的疑似账簿资料共计20箱。

  回合二:突击检查“抢救”出“二套账”

  现场检查取得的材料和一些证据,正在一点一滴地印证举报材料中的信息线索。但检查人员发现,举报材料中提到的载有企业“秘密”的财务核算系统,以及存放其数据的服务器却不见踪影。

  难道该企业的服务器没有放置在自己的办公场地?

  正当检查人员准备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寻找举报材料中所称企业第二套核算系统时,却发现该企业办公楼内的工作人员突然变少了——办公现场只剩下了企业财务主管、办公室主任等少数几个部门负责人。

  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企业财务主管先是坚称企业没有其他核算系统,但随即改口称,在检查人员来的前一天,企业存放第二套系统数据的服务器因为故障无法正常工作,已经送去维修了。

  见此情景,检查人员决定改变策略,暂时结束检查,先整理检查中发现的资料数据,从中寻找线索。

  几天后,检查组不宣而至,再次突击检查该企业,此次终于在财务办公室发现了一台“眼生”的电脑设备。检查人员立即对这台陌生的电脑设备进行检查,经确认,该电脑正是那台“失踪”的、存放企业第二套核算系统的服务器。

  但是,检查人员随后发现,这套核算系统中相关财务数据已经损坏缺失,无法从中提取完整的账套数据。不过经检查,技术人员发现,该系统的数据备份文件还未损坏,可以完整拷贝。

  但是提取信息时又遇到了困难,由于这套核算系统数据库的备份文件格式特殊,检查组凭借现有技术手段无法将其直接转换成账套数据。在此情况下,检查组要求电子查账软件厂商提供技术支持,在技术人员协助下,检查人员最终成功将企业第二套核算系统的备份文件还原为账套数据,其中包括财务数据、商品进销存信息等。

  回合三:锁定事实后企业“认账”

  通过对企业两套核算系统数据、纸质账簿信息、申报纳税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检查组发现,从企业现场取回的20箱纸质账簿资料数据,与企业第二套系统中的数据高度吻合,而财务人员电脑中的第一套系统数据则与企业申报信息基本对应。检查组判断,该企业财务人员电脑中核算信息应是“明账”,而第二套系统中的信息才是真实生产销售数据。

  为了验证判断,检查组从采集的企业数据中,抽取了部分客户单位,对双方的发货、销售、退货等业务来往情况实施核查。同时,前往银行提取了涉案企业及相关个人银行卡资金往来记录。

  外调结果和银行数据核查信息显示,H食品公司与被调查客户企业的业务往来情况,与20箱纸质账簿资料中的数据和第二套系统中的数据基本一致。

  通过对纸质账簿资料、外调结果、银行资金往来记录等材料进行对比分析,并与企业第二套系统中的账套数据相互验证,检查组发现,在检查年度期间,H食品公司在3个公司账户以外,还通过9个个人账户,以及现金收款等方式收取货款,累计隐瞒销售收入近1.09亿元。

  在企业不配合检查,企业人员在调账清单、电子数据提取等文书上不签字,不盖章,也不配合询问等不利条件下,检查人员不懈追查,通过采集企业各类原始资料和数据,进行筛选分析,结合大量外部核查工作,最终完善了证据链条。

  在对企业资金流实施调查的过程中,检查组发现,突击检查后,该企业银行账户和收取货款的个人账户,均出现大额资金向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配偶等个人账户转移情况,累计达245万余元。为防范涉案企业转移资产,避免国家税款流失,检查组迅速按照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冻结了该企业的相关账户。

  企业账户冻结等措施影响了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并且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带来了较大心理压力。在此情况下,之前一直对税务机关检查拒不配合的他,态度开始有所转变。

  检查组随后多次对该法定代表人和其配偶以及公司财务等人进行约谈,面对检查人员出示的多项证据,企业人员最终承认了采用两套账目核算、账外销售收入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事实。

  经查,杭州H食品有限公司在检查期内,通过设置两套账目、虚假申报的方式,共隐匿销售收入1.09亿元,偷逃税款1854.25万元。针对企业违法行为,杭州市税务机关依法向该企业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3337.65万元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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