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抬头是公司,款项是业务员的个人卡支付的,请问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公司业务员出差取得一张住宿费的专用发票,发票的抬头是公司,款项是业务员的个人卡支付的,请问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A: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5月26日总局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
问:纳税人取得服务品名为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住宿费是以个人账户支付的,这种情况能否允许抵扣进项税?是不是需要以单位对公账户转账付款才允许抵扣?”
答:其实现行政策在住宿费的进项税抵扣方面,从未作出过类似的限制性规定,纳税人无论通过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支付住宿费,只要其购买的住宿服务符合现行规定,都可以抵扣进项税。而且,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不仅是住宿费,对纳税人购进的其他任何货物、服务,都没有因付款账户不同而对进项税抵扣作出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