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联合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告破
本网讯
据国家税务总局披露的消息,北京四通仪器仪表公司所属的连云港联合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税务、公安机关近一年的艰苦侦查和努力下,挽回税款损失3890万元,涉案的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抓捕,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开庭审理此案。
连云港联合商贸有限公司,是1996年6月18日由北京四通仪器仪表公司投资200万元,在连云港市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的8年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共接受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967份,税额3771万元;共对外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1220份,税额3995万元。发票流向北京、广东等8个省市的29户企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4092万元。
2004年3月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接到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协查系统协查函,反映连云港联合商贸有限公司接受北京吉利汇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失控票10份,金额90多万元,税额近16万元。根据这一线索,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税局立即做出部署,在基层税务部门大量调查取证和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一举破获了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公司在成立之际就制作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图,该图显示以北京为指挥中心,连云港等地为操作中心,将其从境外采购的货物开具连云港联合商贸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其关联公司,虚开的目的主要是为弥补其母公司北京四通仪器公司走私或低价报关进口货物产生的增值税缺口。此案主要有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蓄意作案。该公司注册目的,就是为走私或低价报关进口货物虚开增值税发票,以达到骗抵国家税款,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作案动机十分明确。
二是团伙作案。该公司属于北京四通仪器公司的子公司,除1名留守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为北京四通仪器公司的兼职人员,各自分工明确,在发票领购、虚开和资金流向各环节都有严密分工。
三是智能化犯罪。犯罪分子文化程度均在大专以上,高智商,高科技,购买用于抵扣的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逼真,税务干部难以用肉眼辨认,且跨地区作案。
四是手段隐蔽。该公司从成立起,就绘制了作案流程图,内部分工明确,多年来账务处理比较规范,纳税申报、缴税及时、资料报送完整,无欠税记录,很难发现破绽。
在税务、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9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抓捕。2004年11月29日,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2005年6月8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7月4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目前,此案尚未做出最终判决。
此外,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经过全国税务稽查干部的辛勤工作,共为国家挽回损失3890万元,其余税款还在继续追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