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年检刮倒79家事务所
日期 2006-03-15 文章来源 纳税人之窗 作者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05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情况的通报》。《通报》称,根据全国36个地区上报数据统计,去年参加年检的事务所有2546个,其中通过年检的事务所有2198个,占86.33%;限期整改的有253个,占9.94%;停业整顿的有16个,占0.63%;取消资格的79个,占3.1%。参加年检的注册税务师18764人,通过年检的有17956人,占95.69%。
据记者了解,2005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是在去年7月10日至9月30期间开展的,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地的年审工作。在分析各地年检情况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组织3个检查组,对6个省市26家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重点抽查。
从各地年检结果看,绝大多数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逐步规范。比如,强制代理、以费抵税、税收执法权与税务代理行为相混淆等现象以前纳税人反映较强烈,有的甚至还被新闻媒体曝光,产生恶劣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和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行为,在这次年检中没有发现上述现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税务师事务所必须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从年检的情况看,除个别事务所办公地点在税务机关办公楼内外,税务师事务所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和名称等方面同税务机关脱钩比较彻底。税务师事务所的改制基本到位:在资质方面,事务所是由注册税务师个人出资、注册资金到位,注册税务师人数符合规定的依法设立的机构;在经营方面,事务所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内部制度基本健全;在业务方面,很多事务所已走向市场,开拓意识增强,执业基本规范。
通过年检还可以看出,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上发挥了积极作用。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仅就全国21个地区统计,税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86000户,共调增应纳税额131.4亿元,其中浙江省调增46亿元,河南省调增22.4亿元;同时调减应纳税额16.8亿元,其中河南省调减4亿元。目前,不少地区的税务师事务所正在积极参与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地区、审核鉴证企业的数量有望比去年增加。此外,税务师事务所还逐步开展了为纳税人提供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涉税司法鉴证等业务。
但是通过年检发现,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在执业资质方面,少数税务师事务所出资不够规范,存在虚假出资问题;有的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人数达不到设立事务所的最低要求,注册税务师有空挂现象。在分支机构管理方面,少数事务所对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存在只收取管理费,而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等现象。
正是由于上述现象的存在,在年检工作中,不符合要求的税务师事务所被要求限期整改,或者停业整顿,有的甚至被取消了执业资格。有关人士透露,在被取消执业资格的79家税务师事务所中,大多属于业务量少、经营效益差、管理不规范的事务所。这些事务所由于经营困难,对年检工作不重视,对继续从事注税行业服务失去信心,被取消资格也就很自然。有关人士认为,随着涉税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管理的不断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开始发生作用,经营不善的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必然会被淘汰出局。
有关人士认为,对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年检,是强化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才有资格继续执业,否则将被取消执业资格。同时,年检也是主管部门摸清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情况的主要途径。
另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还对各个地区开展年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列出了开展年检工作情况较好的地区,也指出了上报年检情况不及时、资料不齐全的地区。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年检情况通报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而不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发布的。对此,有关人士认为,由总局办公厅通报有关年检情况,可以引起各地区国税局、地税局对年检工作的重视,从而有利于强化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