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sgs.gov.cn 2006年04月05日 18:26:10 编辑:金冈 来源: 中国税务报
近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了《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同时发布有关通知,要求各地注册税务师协会认真学习《办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办法》得到贯彻执行。自此,注册税务师行业正式结束了10多年来缺乏全国统一自律管理办法的历史。
自律是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
行业自律管理,是指行业在产生、存续和发展过程中对自己的严格要求,高度自律是行业成熟的标志。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是注册税务师行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所实行的约束与管理,是行业团体组织和个人在执业及相关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注税行业自律,就是行业组织及其会员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促进。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李永贵指出,做好自律管理,是注税行业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原则,只有强化自律管理,才能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才能充分发挥行业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税收事业服务,为纳税人服务。
注税行业发展的现状迫切要求强化自律管理
近些年来,注税行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我国注册税务师总人数已达到66866人,税务师事务所达到近2900个,从业人员近8万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2万多人;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但是,注税行业发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是,一些税务师事务所为了争抢业务,纷纷采取低价竞争方式。一项通常需要收费上千元的业务经过多家压价后,往往会降到数百元。低价竞争往往导致执业质量下降,引起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不满。此外,不少执业机构执业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甚至相互诋毁,这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整体形象造成了极大损害。
对此,江苏省石城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杨贤辉对记者说:“原因就在于注税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特别是行业自律办法长期缺失,对以上现象难以进行有效管理和处罚。”
中税协副会长赵怀坦指出,明年涉税服务行业将全面开放,外国涉税服务机构有可能大量涌入,行业竞争将异常激烈。注税行业除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他律”外,更需要强调自律。对违法乱纪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要依法处理,有的要依自律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办法》突出执业规范和奖惩
有关人士介绍,《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分7章共计34条,包括总则、会员管理、会员教育、执业规范、行业监督、奖励与惩戒和附则。其中,执业规范、行业监督两部分占据了很大的篇幅。
执业规范方面,首先明确规定从事涉税服务与涉税鉴证的主体是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务所执业;其次,明确了具体的执业操作程序和要求,要求提供服务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事务所必须按签订的合同确保执业质量;第三,要求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规范,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进行公平竞争。
《办法》首次规定,在中税协和地方税协理事会下设奖惩委员会,专门负责行业内的奖励与惩戒事宜。根据《办法》规定,今后工作业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将获得奖励。团体会员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评为先进单位,授予“A”级单位三种;个人会员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评为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三种。
《办法》同时规定,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但达不到行政处罚的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将受到行业自律惩戒。团体会员的惩戒分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讨、道歉;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取消团体会员资格,提请国家税务总局注销执业资格。个人会员的惩戒分为谈话提醒、训诫并责令改正;责令检讨、道歉;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取消个人会员资格,提请省级税务机关注销执业资格。
有关人士认为,只有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严格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执业,才能进一步改变注税行业存在的强制代理、只收费不服务等负面形象;对执业规范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予以奖励,反之予以惩罚,是《办法》的一大亮点,也是注税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得以具体实施的保障。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06.03.27 邹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