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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致蓝偷税案主犯被判刑

美致蓝偷税案主犯被判刑

 4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地税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督办,广州市地税局主办的广州美致蓝出国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偷税案的查办情况。
  经查证核实,2001年~2004年期间,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共办理出国人员5000余人,采取不申报或少申报经营收入的手法偷逃税款,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数额占其应纳税额不到5.3%。各地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累计被查补税、费、金、罚款640余万元,已入库320万元。
  前不久,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及该案主犯王屹南、朱桂卿夫妇已构成偷税罪。鉴于他们被拘捕后能如实交代经营活动情况,并积极补税,降低了社会危害性,决定依法从轻处罚。法院判处王屹南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8.5万元;判处朱桂卿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对陕西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处罚金50万元;对广州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处罚金200万元。
  2003年初,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接到一封由300多人联合署名的群众举报信及附带光盘的资料,举报内容是,广州易出因私出国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不久更名为广州市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在从事出国留学、移民等中介服务过程中,收取大量咨询服务费不开发票,涉嫌偷税。
  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立即展开了对广州美致蓝出国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的税务检查。
  在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场所悬挂了三块招牌——“加拿大海外移民中心”、“加拿大海外移民服务中心广州办事处”及“广州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在后来的调查中,稽查人员了解到,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采取的是“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运作形式,对外从事出国留学、移民等咨询中介服务并收取咨询服务费。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陕西等全国24个省、市均设有代办机构,广州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兼任各代办机构的职能总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国代办点业务的开展。
  如此大的机构规模,美致蓝公司在财务核算和纳税方面却是一塌糊涂。稽查人员注意到,在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场所挂牌的3家单位中,只有美致蓝公司一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这家公司开业以来既没有设账经营,也没有购买过发票,每月向税务机关作出的基本上都是零申报。
  从前期调查的情况看,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存在很大的偷税嫌疑,鉴于涉案范围广,广州市、广东省地税部门遂将案情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6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等六个部门在广州召开“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系列案件(又称为‘6·16’税案)协查部署会”,全国24个涉案省市地税局稽查局和公安机关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查处该案进行了严密的部署,决定全国24个涉案地点按照统一行动时间、统一税警联动,统一查处标准、统一取证要求、统一报送时间的“五统一”要求开展查处工作。该案成为全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涉案范围最广的全国联动互查案件。
  2004年6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全国24个涉案省、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统一行动,对各地美致蓝公司同时进行突击检查。行动当天,查获了包括客户名单及合同在内的大量纸质和电脑资料,陕西、郑州、福州等部分地区查获了内账和一些重要内部文件,西安等部分地区破解了电脑密码……这次全国性的突击检查行动,取得了大量证据线索资料。随后,公安机关分别在广州和陕西拘捕了王屹南、朱桂卿夫妇,并在其住所、汽车和公司仓库等地,查获了大量的合同、客户名单、收款收据、内部凭证和重要文件等。至此,由王屹南、朱桂卿夫妇开办的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采取多种手段偷税的事实浮出水面。
  经查明,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及其全国24个代办机构,均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了偷税行为。据查,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经营收入累计1.089亿元,但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入仅530多万元,该公司各地机构的申报纳税数额均不到应纳税数额的5.3%,其中广州、陕西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偷逃税比例高达99.8%、99.9%。
  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采取模糊纳税主体的方式开展业务。该公司频繁变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名称,与客户签署的合同和开具的自制收据五花八门,加盖多个公司的公章或英文公章,企图通过合法注册的公司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公司,以及海外机构交叉运作,有意识地逃避纳税义务。美致蓝公司还采取设置内外两套账的方式,隐匿不报、少报应纳税款。  
   
     
     www.ctaxnews.com.cn 2006.04.21  李江梅,吴秋月,沈明光,王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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