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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专用发票问题?

代开专用发票问题?

  我是一商业个体工商户,临时加工了一批物品,销给一一般纳税人企业,对方需专用发票,我到税务机关要求代开,税务机关以跨行业不能开具6%征收率征收税款,影响考核监控为由,拒绝开税票,这个做法正确吗?正确的做法请指教?>>>LXQ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第六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税务机关应当为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以“跨行业不能开具6%征收率征收税款,影响考核监控为由,拒绝开税票”的做法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如果该税务机关不能提供与不代开票有关的规定,那么他们的做法就是错误的。

  高峻岭2006-5-27答复


摘自 税务辅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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