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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10-28 15:21 只看该作者
48天,成功侦破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大案
近期,江苏省盐城市国税局稽查局、射阳县国税局和射阳县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出击,成功侦破射阳县宏达棉花茧丝绸公司特大虚开专用发票案件。该案从发现案源到立案侦查,再到最终侦破,有关部门仅用了短短的48天时间。
射阳县宏达茧丝绸公司成立于1995年,2002年6月15日变更为射阳县宏达棉花茧丝绸公司,性质为镇办集体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棉花种植收购,皮棉销售,蚕茧代购代烘,白厂丝批发,2006年12月1日被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12月1日被正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2002年12月开始,射阳县特庸镇企业发展中心将宏达公司(甲方)租赁给本镇居民陈玉金(乙方,即登记注册中的财务负责人)经营。承包合同约定,甲方仅提供蚕茧收烘经营权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切经营成果、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承包期间甲方及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不参与任何经营活动,2005年底又将承包期延续至2010年12月31日。在8年承包期内乙方合计应上缴承包金15万元,截至目前已交8万元。
今年5月14日,射阳县国税局稽查局在与射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交换信息中获知,不久前海安市公安局曾派专人来盐城市调查射阳县宏达棉花茧丝绸公司承包人陈玉金,怀疑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100余万元。此信息引起射阳县国税局稽查局负责同志的高度警觉,他立即向县国税局汇报。射阳县国税局研究后决定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要求稽查部门以警方信息为突破口,尽快检查宏达公司近几年的经营与纳税情况。
射阳县国税局稽查局对宏达公司近5年的纳税申报数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购凭证领购使用情况等相关涉税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很快查明该公司从2003年1月~2008年4月期间,累计申报销售收入8208.2万元,价税合计9275.26万元。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收入7916.19万元,价税合计8945.29万元。经过案头分析,发现宏达公司存有三大疑点:一是抵扣的进项税额中除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期2003年9月,税额229.72元)外其余都是自行开具的收购凭证,5年间合计入库增值税70325.72元,税负仅0.086%,明显低于同行业税负警戒线。二是企业没有原辅材料的运输费、烘茧加工的电费等直接生产成本抵扣。三是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数量多、频率高、金额大,发票领用情况异常。通过剖析疑点,射阳县国税局稽查局认为,宏达公司具有大量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必须迅速立案查处。
5月14日当天,射阳县国税局就向盐城市国税局汇报此案,并向射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报案情。5月15日,盐城市国税局、射阳县国税局和射阳县公安局联合组成了25人的“宏达”专案组。
为了尽快取得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加快案件侦破速度,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由射阳县国税局负责收集宏达公司近几年的账簿凭证,仔细排查其涉税信息,调查有关人员的犯罪证据。另一路由射阳县公安局负责,对犯罪嫌疑人陈玉金进行刑事立案,报请盐城市公安局批准将其追捕。
盐城市国税局稽查局干部快速开展调查取证。5月15日下午,3名专案组人员奔赴宏达公司进行实地调查,查遍全厂也没有找到犯罪嫌疑人陈玉金。接着专案人员又赶到宏达公司代账会计蒋某家中,询问其开票情况。蒋某交代自己只有2008年的账,2006年和2007年的账簿凭证全由陈玉金自己保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开票情况,代账会计蒋某更是一问三不知。
破案的关键是抓捕犯罪嫌疑人。通过技术手段监控,公安机关于6月24日在盐城市的一个窝点将陈玉金抓获,在其身上搜出3部手机、18张信用卡、6万多元现金和2本黑封面笔记本。笔记本上详细记载着2005年~2007年开具发票的流水账。
陈玉金交代,笔记本上的所有流水账全是记载的虚开发票情况。至此,宏达公司特大虚开税案的证据全部清楚。
射阳县宏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件触目惊心的重大税案,参与人员众多,开票金额巨大。
一是夫妻亲属共同参与。陈玉金作为公司的注册财务负责人,不仅本人大肆虚开专用发票,而且还指使妻子倪会大量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据陈玉金交代,2004年~2007年仅倪会填开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达10875份,金额合计8346万元。此外,陈玉金还指使妹夫许其兵销毁企业2003年~2007年的账簿凭证,妄图毁灭其犯罪证据。
二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金额惊人。经查,该公司从2003年1月~2008年4月共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1016份,作废114份,案发后收回未使用空白发票19份,填开有效票883份,开具金额79161866.73元,税额10291042.39元,价税合计89452909.12元。
三是虚开涉及省内外多个地区。自2004年7月~2008年4月,所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无货虚开,共涉及5省、62户企业。
四是农产品收购凭证虚假抵扣严重。经查,从2002年12月~2008年1月,宏达公司共领用工业普通发票4本,农业产品收购发票435本,案发后收回未填开农业产品收购发票132份已剪角作废。其余均已填开并申报抵扣,实际申报抵扣税额为10852497.9元(实际填开准确份数无法核实)。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认,自2004年7月~2008年4月期间所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均是陈玉金指使其妻倪会凭空捏造身份证号码进行虚假填开。
目前,司法监管部门已正式批捕1人、刑事拘留3人、监视居住6人,取保候审2人。与此同时,国税和公安部门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财产拍卖等措施,已收缴赃款150万元。
www.ctaxnews.com.cn 2008.10.17 尤泽厚,徐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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