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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10-12 08:45 只看该作者
房贷新规凸显个税完税证明重要性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9月27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对此,银行方面人士说,今后放贷客户的个税完税证明在住房贷款中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贷款者月支出与月收入的比例也不是现在才制定的,中国银行厦门银行内部一直是严格按要求发放贷款,收入太低、贷款额超过月收入50%,中国银行是不会批准放贷的。因此在收入证明方面,有些贷款者为了能够通过银行审查,就会将收入证明上的收入金额提高,而个人所在单位一般也是采取纵容的态度,并未严格加以审核。这样个人收入证明里就可能含有一定的水分,这实际上是夸大了个人的还贷能力。
据中国银行厦门分行这位负责人介绍,业内有些银行并未严格按此规定执行。现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正式提出不得超过50%的比例限额。今后银行方面审核个人收入证明将更加严格了。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信贷科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坦言,以前买房者在公司(单位)开个工资单,填上金额盖上章,银行一般会认可,但现在银行都在严格审核个人房贷,此类收入证明上的金额就要打折扣了。
对于个人的收入证明问题,上述两位负责人不约而同地谈到了个人完税证明。他们认为,税务部门开具的个税完税证明具有很强的公信力,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又具有法律效力,是反映个人收入情况的直接凭据,因此银行比较容易接受。据了解,一些在华外资银行已要求客户在申请房贷时提供上一年度的个税完税证明。
但是,在目前实际工作中,由于很多客户拿不出个税完税证明,特别是那些自己开店办公司的客户。银行方面一般也只能按经验,评估某个客户自报收入的真实性。随着新政策的出台,以往的做法有可能会随之变动。对此,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相关负责人提醒有个税完税证明的客户,要妥善保存好历年的个税完税证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从纳税人来讲,如何才能顺利获取完税凭证呢?据了解,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纳税人自己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会直接为其开具完税凭证,纳税人只需妥善保存。二是个人所得税由单位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应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对纳税人提出开具税款凭证的要求,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必须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此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若纳税人所在单位还没有向税务机关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而纳税人又确实需要完税证明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提出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纳税的资料,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完税证明。
www.ctaxnews.com.cn 2007.10.10 徐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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